作者: 时间:2019-12-24 点击数:
2019年12月17日,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层层落实,切实做好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实验动物安全管理自查工作,要求对今年以来开展的动物实验所用动物来源、数量、等级、质量合格证以及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等信息予以重点说明,并将汇总表(盖章)报送至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省科技厅政基处),省科技厅近期将进行组织督查,检查结果将按规定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7青海大学医学院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6号